近年來,隨著土地流轉成本日漸抬升,其規模效益正在遞減,農民種糧收益顯著降低,毀約棄耕現象也頻頻發生。
在這種情況下,農戶應該如何變革合作模式,提升生產經營效率?
土地是農民增收的資本
實現土地的集中連片經營,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先決條件。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對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農民收入帶來諸多利好。
農業部部長韓長賦
要引導有序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既要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又要繼續扶持經營自己耕地的承包農戶;既要鼓勵工商企業投資農業,又要防止對農戶的就業和增收空間的擠出效應,防止出現土地的非糧化、尤其是非農化。說到底既要解決農業問題,又要解決農民問題。
但近幾年土地流轉卻遭遇困境,土地流轉成本越來越高,許多種糧大戶紛紛毀約棄耕。
安徽霍邱縣宋店鄉留城村村民喬寶付:
過去一年種一季水稻、一季小麥,但現在很多農戶都放棄了小麥。一畝地如果收500斤麥子的話,不夠本。打田、連犁帶耙、再打墑,要100塊錢,再加100元肥料、100元種子。加上種小麥插秧遲,影響水稻收成。
針對土地流轉提出的四點建議
選擇合適的農業產業類型
目前來看無外乎四種:一、規模農業,指大田種植糧食作物或經濟作物,風險不大,收益穩定。二、設施農業,比如溫室大棚種養殖,投入和產出較高,市場風險也相對較高。三、養殖業,和設施農業類似。四、休閑農業,需倚仗當地自然資源,要撬動的資金也更多。
明確土地用途
比如一般農田和基本農田有哪些區別?鹽堿地、荒山地在國家政策法規允許的范圍之內可以用作哪些用途?這些都會影響到土地流轉的成本和未來的升值空間。
瞅準國家重點扶持并給予補貼的項目
如國家大力倡導休閑農業,并明確提出可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四荒地來發展;再比如國家大力扶持新型經營主體,那么申請成為符合標準的家庭農場也會獲得相當可觀的政策補貼。
先做好示范標準
例如先流轉少量土地獲得市場認可后,自然會有意愿合伙的人,只需提出相應標準,形成訂單合作關系,一樣可以賺到銷售和流通領域的錢。
為何土地流轉規模要“適度”
“少即是多”對于農民朋友特別有借鑒意義。過去認為豐產才能豐收,但結合中國現階段的人地關系,人均最多10畝的耕地面積,很難做到類似美國、加拿大那樣的規模化經營。
如今種植特色的經濟作物而實現增收的案例,越來越多,說白了還是“適度規模經營”。流轉了數千畝土地的種糧大戶投入和回報嚴重不成比例。
土地流轉會遭遇哪些困境?
一、經營風險,規模大不代表效益高;
二、土地短租,種養大戶難以獲得長期的經營收益。
近年來,包地大戶“跑路”的消息屢見報端,東北部分區域租地價格大幅下降,部分地區甚至出現免費“白種”現象。
針對這種情況,可以轉換思維,如引進股份制。在股份制公司中,大家各自貢獻不同的生產要素,風險共擔,利潤共享。
什么是土地股份制合作社?
土地股份合作社是農戶以“農村土地經營權”來入股合作社,作為出資方式。入社土地由合作社統一耕種,農戶可外出務工,也可在合作社打工。除勞動收益外,還可按照股份投入享受年底分紅和土地在經營過程中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