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洗完午飯用過的碗碟,72歲的薄金生大娘準備心滿意足地在沙發上小憩一會。
她家約95平方米的房子位于天津華明示范鎮懷園,這樣一處住宅是她曾經想都不敢想的。去年的這個時候,薄大娘和老伴還住在赤土村的三間平房里,每天要燒草生爐子煮飯。
“這里(新的房子)很方便,環境也不錯。”薄大娘笑著說。
薄大娘是華明12個村里今年春節喜遷新居的3.6萬農戶之一,也是天津宅基地換房措施的受益者之一。
土地流轉是今年中共十七大三中全會上出臺的《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的重要內容之一。根據《決定》,中共正式授權農村居民向其他個人或公司流轉為期30年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具體形式包括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以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而早在文件出臺之前的2005年,天津就開始了宅基地流轉的嘗試,華明被選為試點之一。
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縣處處長郝玉興說,這個措施保證了可耕地數目不變,農民自愿,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繼續掌握在農民手里。
薄大娘原來的宅基地面積大概也是95平方米,因此,她不需要為新的住房再掏錢。除此以外,老人還有六畝耕地,由于她的一對子女都在外打工,老兩口又上了歲數,薄大娘就把地承包給了大戶種水稻,每畝400元。這樣一年下來,她就能增加2400元的收入。
華明鎮黨委書記張長河認為,“宅基地換房”不僅從根本上解決了農民生存環境改變、生活質量提高、城鄉統籌發展等問題,而且可以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土地,在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為經濟發展騰出了空間。
“全鎮新建小城鎮占地8427畝,宅基地復耕后不僅實現了耕地占補平衡,還可以騰出3644畝。”張書記算了一筆賬。
大部分農民也對這個措施表示滿意。根據調查,當地農民的滿意度達到了95%以上。
趙莊村村民趙加貴說:“我用三間瓦房置換了一套98平米的樓房,還用一處土坯房換了一套66平米的樓房,真是一堆土坷垃換了個金疙瘩。”
事實上,不僅天津,黑龍江、安徽和廣東等省份也已經對土地流轉進行了不少嘗試。
“這個創新符合現階段工業化和城市化的要求。”中央黨校三農問題研究中心副主任徐祥林說。
30年前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允許農戶承包屬于集體的土地,它也因此被視作中國改革開放的起點。
延續至今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盡管確保了“耕者有其田”,但也造成了土地過于分散和地塊過于狹小,難以達到規模經濟的最低要求,制約了農業生產力的提高,難以適應中國糧食安全的需要。
另一方面,隨著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民選擇進入城市打工。中國現在有約2.1億農民工。很多人離開了家鄉以后就把土地暫時托付給了其他人。但是由于缺乏相關政策規范,土地流轉雙方的權益都很難得到保障。
“中國當前進一步規范土地流轉,對減少因土地流轉衍生的矛盾具有重要作用,也有效穩定了眾多糧食種植大戶,有利于中國的糧食安全和農業生產的可持續發展。”40歲的戴國培有著一套類似學者的理論。
老戴是中國南方糧食主產區、江西鄱陽湖地區的一位種糧大戶。如今他已經承包了1400畝農田,由于規模效益顯著,每年農田耕種能給他帶來60到70萬元的純收入。
江西省社會科學院農村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尹小健說:“規范土地經營權流轉是實現中國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但是他提出,三個“不得”的前提一定要保證:“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
在北京,今年10月被炒為“土地流轉第一拍”的土地拍賣就引發了各方爭議,其中一個焦點就是土地性質的改變。據報道,這片位于黃松峪鄉的數千畝被拍賣土地中有大約10%是可耕種土地,另外的90%是荒地。成交后,新承包人將把此處打造成京東旅游新景區。
“搞旅游業就是搞房地產開發。”中國人民大學著名社會學家周孝正對這個策劃表示反對。
在開發的大潮中,面對耕地日漸減少的現狀,中國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措施。
11月19日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印發了《關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再次強調三個“不得”的前提,以及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
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首家“農村土地交易所”12月4日在重慶正式掛牌成立。由于時間太短,現在還很難看出成效,但是專家們認為應該讓農民更多地受益。
“農民為中國的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他們應當同城市居民一起分享經濟發展帶來的果實。”徐祥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