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熱潮仍在持續!
近日,有關種糧大戶由于經營虧損“毀約棄耕”的報道引起了社會關注。
山東、安徽、陜西、黑龍江等地部分糧食主產區,種糧大戶有的正調整結構,減少糧食種植面積。有的干脆退租土地。
客觀來看,這種現象并非新鮮事,更像是農業現代化發展中的“陣痛”。
退租熱潮仍在持續!
今年12月初,筆者在安徽省鳳臺縣楊村鎮中塘村了解到, “老公在外打工,孩子上學走不開,我在家種10多畝地。 ”村民米俠說。村書記張立青介紹,村里耕地流轉率不到兩成,絕大部分是家庭經營。“全縣耕地近80萬畝,流轉率25%。 ”據鳳臺縣農委總農藝師楊平路觀察,近年種糧效益下滑,退租時有發生。
陶素英是江蘇省如東縣新豐村的一位家庭農場主。幾年前,她從村民那轉租了幾百畝土地種植玉米和小麥,今年小麥價格下跌,陶素英的家庭農場出現了嚴重虧損。
前段時間,陶素英有時候甚至連飯都顧不上吃,前往村民家里商量退租土地的事情。除了在本村跑,陶素英還要去幾里外鄰村,不停地跟租田村民說好話,看人家的臉色,懇求把田退掉。但是,雖然好話說盡,村民就是不同意退田。
土地“退租熱潮”已不是什么新鮮事,早在2008年就漸露苗頭——
“流轉土地一畝租金800至1000元;化肥、種子、農藥每畝500多元;農機具、人工等每畝500元。平均一畝地的投入超過1800。夏秋兩季的收入合計1464元,一畝土地的虧損就已經超過360元了,咋能不賠錢呢?——土地流轉經營大戶,95%以上都賠錢,是土地盲目流轉的問題,還是經營不善問題,或是政策不落實的問題?”
2008年,當地政府動員儀大彪分兩次流轉600畝土地,當韭菜種植大戶,成立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第一家韭菜產銷協會。儀大彪和農民簽訂了為期十年的土地流轉承包合同,每畝地每年租金1000元,一年一付。
然而,熱烈的鞭炮聲、祝賀聲之后,是殘酷的自然環境,捉摸不定的市場。到了2009年,由于缺乏總體規劃,導致一窩蜂上馬,當地韭菜產量過剩,“菜賤傷農”,多數土地流轉戶,一下子賠了個一塌糊涂。
一年過去了、兩年過去了,受天災和市場供求等影響,儀大彪不僅沒有因為“土地流轉”富起來,反而賠光了積蓄,累積了巨額的銀行貸款及其他債務。
據調查,在亳州市參與土地流轉的人,有類似儀大彪遭遇的,還有不少。這里曾經轟轟烈烈的土地流轉,大都以失敗告終。許多流轉大戶,紛紛退租或分片轉租甚至撂荒。
如在雙溝申崗流轉土地的懷峰,原來在當地財政局上班,為響應政府號召進行土地流轉,現在賠光了家產,失去了工作,靠在南方打工維持生活;
尚心安原是亳州市新陽光生態農業投資公司總經理,參與土地流轉,年年賠本,現在到處尋找承包商,急于脫手;
亳州市新天地蔬菜基地有限公司賈順華,流轉土地200畝,已經賠進去200多萬;
張奎發因賠錢無力還債逃往外地;
卞廣亮流轉土地2000畝,因賠錢只好將所流轉的土地退租、轉租。
“好事”為何辦砸?
土地流轉的初衷是開展集約化經營,提高土地利用率,解決一家一戶效益不高,社會化程度低,抗市場風險弱等問題,本來是一件好事,也是發展方向。但是,從這幾年亳州土地流轉的實踐看,卻是問題成堆,許多流轉戶嚴重虧本甚至傾家蕩產,嚴重挫傷了農民積極性。
當地許多村民的話,可能揭示了問題的原因。
有不少村民告訴筆者:當年亳州市進行土地流轉,好像患了急性病,沒有合理規劃、布局,到處都在盲目搞流轉土地。政府制定的土地流轉政策,缺乏科學依據和規范,而流轉程序也如同兒戲,只要流轉雙方同意,鄉鎮政府給你發張表,回去一填就完事了。
談到土地流轉經營中的虧損問題,城父鎮的土地流轉經營大戶算了一筆賬:流轉的土地一畝要交租金800至1000元;化肥、種子、農藥每畝500多元;農機具、播種、追肥、除草、收割、人工每畝500元。統算下來,平均一畝地的投入超過1800元。如種植大豆,畝產按250斤,市場收購價2.4元一市斤,折合現金600元,種植小麥畝產按800斤(亳州市正常年份的平均糧食產量),市場收購價1.08元一斤,折合現金864元。一年夏秋兩季的收入合計為1464元,這還沒有算第二季的投入,一畝土地的虧損就已經超過360元了,咋能不賠錢呢?
這些是成本投入問題。那么,土地流轉大戶普遍賠錢,還有沒有其他原因?
據筆者了解,亳州市土地流轉賠錢,還有一些主觀原因。
一是國家給予農業的政策優惠和資金幫扶,流轉大戶大多沒有享受到;
二是當地農業保險缺位,沒有起到保障作用;
三是個別部門乃至村里在土地流轉中,把土地流轉戶當唐僧肉,要想拿到農業項目補貼,僅僅送點禮已經不行了,不送干股分紅或送小汽車,辦不成、拿不到;
四是有一些領導,為了突出亮點、搞面子工程、政績工程,不惜把扶持資金集中投到某一個人、某一個基地上,扶持盆景式種植戶,造成了全市多數土地流轉戶陪太子讀書,大部分都賠錢,只有個別掙錢的怪現象。
當地群眾打趣說:譙城區農委是“項目委”,譙城區蔬菜發展局叫“套項目局”,農經辦叫“不管辦”。意思是專業套項目的單位,服務一個人的委局,什么事情都不辦的辦公室。
理性看待種糧大戶“毀約棄耕”現象
針對這一現象,我們應當保持清醒頭腦,用理性的眼光審視“毀約棄耕”現象,在把握問題本質基礎上進行積極應對。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一個經濟主體從事經營活動時,都要依據成本收益作出市場決策。長期以來,由于生產成本居高不下,尤其是土地成本和勞動力成本持續上漲,導致種糧大戶的利潤空間被嚴重擠壓。
調研顯示,東北地區種糧大戶每畝成本超過800元,其中僅土地成本就500元。另據農業部“百鄉萬戶”河北調查組調研顯示,種糧大戶的每畝盈虧平衡點在420元,而多地土地成本在300元至800元不等。可見,土地成本成為套在種糧大戶頭上的一道“緊箍咒”。
當糧價下跌時,種糧大戶根據市場條件變化,縮小經營規模,調整種植結構,是從事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新常態。當然,也有一些種糧大戶在土地流轉價格高位,盲目擴大經營規模,導致自然風險、契約風險與市場風險疊加,結果產生更大的損失,從而出現“毀約棄耕”現象,這也是市場自動調節的表現。與此同時,一些地區也有種糧大戶利用糧價和地租“雙降”之機選擇“逆勢接盤”。無論是糧價低點的退租退耕,還是地價低點的擴大規模,都是市場競爭條件下自然選擇的結果,是農民尋求最佳適度規模的必然過程。
當前,我國農業農村發展進入新階段,農產品供求結構失衡、成本攀升與價格低迷、庫存高企與國內外價格倒掛等問題越來越突出,需要著力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而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改革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環。
以玉米為例,2004-2015年,我國玉米每畝成本年均遞增9.9%,土地成本年均增幅更是高達13.9%。與此同時,市場長期低迷,種植面積持續擴張,進一步加大了資源環境等各方面壓力。針對這些問題,2016年我國在東北四省區按照“市場定價、價補分離”的原則,開展玉米臨時收儲制度改革試點。當年玉米產銷區平均批發價格同比分別下跌了17.0%和16.6%,國內外價差同比縮小420元/噸,價格逐步回歸市場。
可以說,玉米收儲制度改革,激活了市場,搞活了產業鏈,也促進了農業結構調整。受此影響,農民種植效益確實有所下滑,而種糧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的壓力更大。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既要對農業產業結構進行調整,也要轉變農業發展方式,這些政策效應必然會傳導到種糧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的日常經營活動中。對于他們而言,“毀約棄耕”雖然是近兩年才出現的突出現象,但其背后反映的卻是對長期供需結構失衡和高成本不可持續的生產方式的調整與回應。
“毀約棄耕”現象應該一分為二地看待。
一方面要看到,2016年全國籽粒玉米播種面積調減3000萬畝左右,“調結構”取得新突破;東北一些地區土地租金每畝降低了150元左右、河北一些地區降了300元左右,“降成本”出現初步成效。
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到這些現象的產生說明了一些種糧大戶市場意識較差,抗風險能力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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