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2008年花生新品種統一評價示范方案確定。基本內容如下:
一、試驗目的
依據青島地區外向型經濟特點與花生生產現狀,為了提高農民的經濟效益以及花生加工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在前三年開展的評價工作基礎上,2008年繼續開展全市花生新品種統一評價示范,以篩選更適合青島地區的花生新品種,同時將表現好的品種進一步宣傳推廣。
二、試驗品種
根據前三年評價結果及全市種子工作會議討論意見,選擇表現較好的品種繼續示范推廣,同時補充新審定品種及表現較好的品系參試。試驗分大花生和小花生兩組,大花生組設置示范點6處,對照魯花11號,小花生組對照花育20號,在膠南與引育中心設2處示范點。大花生組補充新品種4個,共14 個品種參試,參試品種有:魯花11號,花育16號,花育19號,花育21號,花育22號,濰花8號,豫花15號,花育25號,山花7號,臨花6號,抗青 19號,莒南2號,遠育16-8,魯豐2號。大花生組補充新品種4個,共7個品種參試,參試品種有:花育20號,花育23號,花育26號,山花8號,花選 9號,濰花9號,D098。
三、試驗基本要求
根據青島市花生分布情況及展示宣傳的需要,確定6處評價示范點,即平度、膠南、膠州、萊西、即墨和青島市農作物良種引育中心。
各示范點的位置要求選擇交通方便,以靠近公路或者縣鄉駐地為最佳,增強示范效果。示范用地要求連接成片,嚴禁將試驗田分離成獨立的地塊,以同一農戶(場)所有為宜,保證示范的科學性。示范田地勢平坦,排灌方便。保證示范的順利實施。
四、試驗設計與田間管理
栽培模式實行大壟雙行,覆膜栽培。每小區面積34.0m2=壟寬0.85m×壟長10m×4壟(8行)(行數根據實際地況可以酌情調整,小區行數最好不少于6行,即3壟),每品種在該品種小區邊設1m觀察行,與試驗小區以0.5 m走道(距離)間隔。壟上小行距0.3-0.35m,穴距大花生 0.167m、小花生0.145m,密度相當于大花生約9000穴/畝,小花生約11000穴/畝。每穴2粒種子。試驗所用種子不作任何處理。
小區隨機排列,不設重復。
試驗田頭年秋深耕翻、春旋耙,畝施花生專用復合肥50公斤。根據各地病蟲害特點進行病蟲害防治,注意抗旱排澇。試驗田采取管理措施時,要求小區間操作一致。
根據土壤墑情,播種時間在4月中下旬~5月上旬完成,盡可能利用自然墑,到后期無墑則造墑播種。
花生生育期內,施肥、治蟲、排灌水、中耕等管理措施要求做到及時、一致,同一管理措施要求一天內完成。同時田間管理治蟲不治病,以便鑒定品種的抗病性。
小區周邊設保護行,試驗田相鄰宜種矮稈作物,高稈作物遮陽會影響試驗結果。
待品種完全成熟后收獲,宜根據生育期長短,分批收獲。要求全小區收獲,分小區單收、單曬、單獨計量莢果、籽仁產量,不準采用濕折干的計產方法。缺苗超過10%以上的按報廢處理。調查項目及方法見試驗報告。
五、試驗調查與結果匯總
各試驗點采用統一的調查標準,及時進行試驗情況記載與性狀調查,并結合本地應用情況對品種進行綜合評價,作出推廣或淘汰等建議。
《試驗報告》分Word(附件1)及Excel兩個版本,Word用于紙版(蓋章)存檔,Excel用于匯總。請于11月15日前將書面材料和電子文檔上報青島市種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