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強制性標準《農作物種子標簽通則》(GB 20464-2006)已于2006年7月12日發布,將于11月1日實施。
根據《種子法》的規定,進入市場銷售的農作物種子必須附有種子標簽。為了規范農作物種子標簽的標注、制作與使用行為,指導企業正確標注農作物種子標簽,明示質量信息,明確質量責任,加強質量監督,該標準根據《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農作物種子標簽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對農作物種子標簽的標注內容、制作要求和使用監督等原則性規定作出進一步的規范、指導和示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規定,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從11月1日起,銷售的農作物種子必須符合該標準的要求。
全國農作物種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二OO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