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農業部2016年第4號令)的有關規定,即日起,凡申請參加國家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審定的,請按本指南附件要求辦理。受國家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委托,全國農技中心品種區試處負責申請受理工作。
附件: 1.國家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審定申請要求;
2. 國家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申請表;
3.品種選育報告;
4.品種比較試驗要求;
5.轉基因檢測報告;
6.品種和申請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7.標準樣品提交要求。
詳見附件!
名稱 | 大小 | 類型 | 修改日期 | 下載量 |
國家主要農作物品種區試審定申報指南-20160722.doc | 80K | DOC | 2016/7/22 14:55:55 | 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