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3日電 記者3日從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了解到,從2008年5月至10月,國資委對中央企業執行“三重一大”制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活動,以期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國有資產監管。
來自國資委的消息顯示,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的制度,國資委將成立督查組,重點督查“三重一大”制度在央企是否建立、決策方式是否明確、權限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規范、執行是否嚴格有效、監督是否有力、違規是否糾正等內容。
據悉,督查活動從5月開始,到10月底結束,共分三個階段,包括各企業自查摸底階段(5月至7月),由央企對照規定的督查內容,對2007年以來的“三重一大”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自查;國資委抽查階段(8月至9月),由國資委督查組對部分中央企業2007年以來執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況進行抽查調研;整改總結階段(10月),由央企對“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執行和監督中存在的問題作全面分析,制訂整改方案,認真整改。
據國資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加強對“三重一大”制度的監督檢查,將有利于督促企業健全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制度體系,促進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運行機制,并從體制上構建和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確保企業領導人員特別是主要領導人員正確履職、規范用權,促進企業又好又快地發展。